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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智慧检务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1-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内财监2020〕1470号)要求,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促进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我院组织对智慧检务重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并形成重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述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工程是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依托现有检察工作网(政法网),实现检察办公办案系统由现有检察涉密专网应用向非涉密网的迁移部署和新建部分系统,同步考虑国产化替代,推进自治区检察工作由信息化向智能化跃升。

        紧紧围绕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强化检察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以现有涉密网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的迁移、适配、改造为基础,以部署应用最高检统一研发的统一业务系统2.0为核心,以办案智能辅助应用为重点,连接运用政法业务协同办案和信息资源共享,整合完善智慧检务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检察大数据中心和智慧检务支撑平台,构建“全业务智慧办案、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务、全领域智慧支撑”的智慧检务总体架构,实现检察系统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提升自治区检察工作智能化水平,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和在自治区全面落实深化检察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支撑。

        该项目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发改高技字〔2020〕453号)文件,项目建设期为3年,项目投资概算为7114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1413万元,年中追加项目经费2763万元,资金到位金额为4176万元,全年实际执行数为3233.86万元,当年预算执行率为77.44%。

        二、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项目的综合评价,该项目综合得分97.74分,评价等级属于“优”。具体得分如下表:

        指标

        执行率指标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合计

        权重

        10

        50

        30

        10

        100

        分值

        7.74

        50

        30

        10

        97.74

        得分率

        77.4%

        100%

        100%

        100%

        97.74%

         

            (二)绩效分析

            评价结果表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已切实保障年度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在组织实施上,管理和财务规章制度基本齐全,各方面的管理能够满足项目有效和顺利运转。在产出上,项目按计划启动,招投标采购按照原计划开展,在成本控制和采购货物质量方面有效控制了成本。在效益上,通过远程庭审解决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有效节约了办案成本,干警使用系统的综合满意度达到100%。

            三、主要经验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

            1.项目管理制度较为完善

            项目单位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保障。在财务制度方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为资金使用、核算、监控过程中提供安全有效的保障;在信息化建设管理方面,形成了《内蒙古检察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并在实际中严格执行,提高管理效率。

            2.严格把控质量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对供货单位进行严格选择,在项目实施之前设计实施方案、签订供货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2017~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的意见》文件为指导进行工作,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智慧检务项目各项功能使用顺畅。单个项目建设完成后,积极有效组织验收,项目验收程序合法合规,对质量进行严格把控。

            (二)建议

            1.利用多种途径提高系统使用效率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干警系统应用意识,转变办案理念,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办案;二是各业务部门要有意识的主动使用智慧检务相关系统,以提高系统使用效率和使用频率,切实提高工作和办案效率。

            2.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一是开展实践技能操作培训,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工作需求为导向,以补短板为目的,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实效;二是开展理论知识培训,逐步形成业务培训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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