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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检察是法律监督手段的革命,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引擎。为明确内蒙古数字检察发展方向,实质性推进“数字检察提升工程”,3月2日下午,自治区检察院以“头脑风暴”的形式,召开数字检察工作汇报演示交流会,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检察院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方法论”论坛暨数字检察工作现场观摩学习活动的情况介绍和全区数字检察工作思路和打算,以及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关于“服刑人员社保缴纳监督模型”研发、应用的认识和体会。
李永君强调,用好数字手段加强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大势所趋,必须高度重视数字检察的推广和应用,要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紧紧围绕数字检察工作“怎么看”“怎么干”和“干什么”来推进全区数字检察工作。
“怎么看”
数字检察是以从个案到类案、从被动到主动、从业内到业外为实质,以模型、数据和平台为要素构成的检察工作创新举措,是检察史上又一次工作方式革命,检察机关必须与时俱进、主动适应、积极跟上。
“怎么干”
要明确总体原则和责任主体,摸清底数、总体规划、择点突破、边建边用,做到“技术人员+业务人员”“自治区检察院+盟市院”二合一,使数字检察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干什么”
数字检察就是要向数据要质量、要效率、要战斗力。各业务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刑事检察“三高两低”、民事检察“三低两少”、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等现实问题,积极构建、培育大数据监督模型,以数字赋能法律监督,以类案监督促进社会治理。
会议由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健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结合业务条线实际作了交流发言,分管业务的院领导和全体检察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