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案不止步
——记内蒙古阿荣旗人民检察院赵振生同志
他在基层反贪一线工作17年,从书记员到主管自侦部门的副检察长;他主办和亲自指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180余起,其中大案 40件、要案23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一批在全市乃至全区有影响有震动的重大案件,都是他主办或参与组织查办的;他所带领的队伍连续五年在全市业务考核中名列前茅,荣获集体三等功两次、全市反贪污贿赂优胜单位;他本人曾先后荣获全区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记个人三等功两次,数次被评为旗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政法干警、全旗维稳先进个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他就是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振生。
基层是最能听见民声的地方。赵振生知道老百姓最恨的就是腐败,扎根基层反贪工作以来,他始终坚持“办案是反贪人的责任,不查案就是失职。”2009年10月,反贪局获得线索,阿荣旗境内有人给黑出租车充当“保护伞”收取“保护费”,合法运营的出租车多次集体到政府上访。时任反贪局长的赵振生带领干警连续作战,步步深入,层层推进,最终依法查处了交警支队两名警察与运管站稽查大队的三名队长。此案受到了阿荣旗委、政府的高度赞誉、百姓的好评,同时给行政执法者敲响了 “警钟”,树立了检察机关的气势和声威。
赵振生常说:“我们工作中要‘敢碰硬、不硬碰’ 正身直行,众邪自息。”2009年3月,自治区院把武警黄金总队第一支队副队长(副师级)涉嫌受贿的线索交给了阿荣旗检察院反贪局。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职务高,社会关系复杂,在第一次讯问,赵振生表明身份后,犯罪嫌疑人没有把一个县级的反贪局长放在眼里,气焰嚣张,拒不供述。然而赵局长以其娴熟高超的审讯技巧,灵活运用已掌握的证据,攻破了嫌疑人的思想防线,最终陈某某供认了其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贿赂10万元的犯罪事实。 2011年4自治区院将久侦未决的李某某涉嫌挪用公款案交给了阿荣旗院,面对拒不认罪的嫌疑人,赵振生带领反贪干警在原有案卷材料的基础上,认真细致的查找证据,在大量证据的基础上,结合心理测试,一举突破了嫌疑人李某某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
赵振生出生在农村,成长在农村,多年工作在基层,心中始终想着用实际行动真正为人民办好事、干实事。每年查办的涉农惠民案件都占80%以上,不但为阿荣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而且他熟于此类案件侦查的方法与技巧,逐渐成长为这方面的“专家”。但是,他没有满足现状,仍然在孜孜不倦地学习,始终奋战在反腐路上。